耶穌在復活後顯現,對耶門徒說:「是我,不是別人!」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9節,譯註:原文直譯為「我就是我自己」)
耶穌的復活對路加來說,
意味著耶穌完完全全成為從上帝來的那一位:也就是上帝的兒子。
我們也可以用這句話來默想自己,因為我們也分享了耶穌的自由。
安靜地坐下來,不斷地對你自己說這句話:「我就是我自己」
這聽起來很容易,但是,你必須在生活的各種情況中記住這句話:
在你工作時、在你待在家中時、在你與朋友相遇時,
也在現在這一刻。這樣,所有外在的角色都會不見。
你會感覺到,你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甚麼。
你是完全自由的,是完全的自己。
當你讓耶穌的這句話深深進入你的心中。
那麼,你就分享了他的復活、他的自由以及他的慈愛。
你不再被錯誤和弱點所決定,也不再需要處於「證明自己」的壓力。
你就是這個樣子,就像上帝當初創造你的模樣。
沒有人可以剝奪你這個真實的自我。
當你在別人的面前丟臉的時候,要記得保持這個自己。
這個賦予你的自我認同一個新的本質,
那是一種自由、自在與信任的本質,
沒有人可以傷害和貶抑你內在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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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自由在地生活,因為我遵守你的教導。(詩篇一百一十五篇45節) 在這全球化的世界裡,人類尤其需要共同的準則,一同過著和諧的生活。上帝在西乃山曉諭摩西的十誡正是幫助人擁有成功人生,並且與人和睦相處的指南。十誡不是人的負擔,而是人們走向自由之路的指引;它指給我們當走的路,讓我們能按著我們的本質生活。此外,十誡帶我們力量,型塑個人成功的人生以及和諧的群體生活。 上帝藉著十誡親自對我們說話,那是生命的真理,喚醒我們的生命力,指引我們走入自由。在現今的世代中,許多話往往流於空談,我們尤其需要充滿智慧與力量、明確與真實,能帶領我們得真實人生的話語。這些話語能保護我們的生命與愛,並營造出一個環境,使人們可以在其中發展自我,並且在符合人性的基礎與他人和諧相處。
上主____我們的上帝不但在何烈山與我們的祖先立約,也與我今天還活著的人立約。(申約記五章2節) 以色列民感受到十誡他們而言是一種獎賞,而不是一個重擔。在詩篇一一九篇裡,一位虔敬的詩人默想這些誡命的智慧與良善,他禱告說:「我多麼盼望我能忠誠遵守你的律令!我若重視你所有的誡命,我就不至於蒙羞。」(詩篇一一九:5以下) 當初以色列人民身處曠野,他們經歷上帝將他們從埃及這個為奴之地帶領出來,不應該又再次成為其他內在或外在專制統治的奴隸。上帝這些話語是幫助這個民族更有能力邁向自由的人生,因此,這十條誡命事實上是上帝用十句話告訴我們,如何從桎梏中解放出來的自由之語。而且這些話語是一項約定,如果我們準備好與上帝連結、信靠他,他就會賜給我們自甲,帶領我們從為奴之地出來,進入自由的國度。
你們已經看見了我____上主怎樣對付埃及人。我背著你們,正像母鷹把小鷹背在翅膀上,把你們帶到這裡歸我自己。如果你們服從我,守我的約,你們就是我的子民。全世界都屬於我,但只有你們是我的選民,是神聖的國民,是事奉我的祭司。(出埃及記十九章4___6節) 上帝溫柔地跟以色列民族說話,他像母鷹將小鷹背在翅膀上一,將他們帶到他的身邊。他並不只是以一個偉大的拯救者他的形像出現,他還是一個充滿母性溫柔的上帝;就像一隻母鷹將牠還不會飛的孩子背著,飛到空中,讓他們呼吸自由的空氣,學習自己飛翔。他就像一個母親照顧她的孩子一樣,是一個關心人的上帝,他要用十誡繼續如父母般地照顧他的子民。這些誡命彷彿就像老鷹的翅膀,上帝藉著它們不斷地帶領領我們從奴役之地走出來,進入自由的國度。 我在默想這段開場白所得到的第二個感動是,當他的子民聽從他的話去行的時候,他稱他們為他特別的選民,是特別喜愛的。而且他讓他們成為他聖潔的國民,成為祭司的國度。
耶穌說:「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與人立約的血,為眾人流的。」(馬可福音十四章24節) 身為基督徒,我們應該透過耶穌基督的眼光來看十誡。耶穌在山上寶訓中一再提到十誡以及猶太經學士對十誡的解釋,他自己本身也用一種獨特的方式來詮釋這些誡命。他並沒有廢除這十條誡命,而是將之總括為愛的誡命;這並不是要用愛來取代這些誡命,而是用愛來充滿它。 耶穌視十誡為人類生活的基礎,但他希望能指明蘊藏其中最深刻的意義及豐富的生命。就像摩西在山上接受了上帝的誡命一樣,耶穌也在山上宣揚了新的律法,那是一種新的方式,出於信靠上帝而活。不過,他們的誡命事實上是在各各他發佈出來的,因為他在這座山上為了我們人類獻上生命,也向我們顯明他自己如何遵守他所說的話,因為他堅持不採取暴力行動,甚至還愛他的敵人。他的愛在十字架上得以完全,在那裡可以看出,是所有誡命的總結。
上主啊,惟有你是真神,是永生的上帝,永恆的君王。(耶利米書十章10節) 如果一個宗教並不要求絕對性的的話,就不會成為宗教。首先,絕對性的要求就是上帝要求我絕不能逃避他,要把他當作我生命中唯一的主;絕不是將我自己置於高人一等的地位。我也承認,我所信仰的這位唯一真神,對別人來說也很重要,都是同一位神,只是每個人設想的形像不同,他是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但他要求絕對性的,且除他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這都是上帝的本質。 對以色列人來說,耶和華帶領他的子民進入了自由,而第一誡就是護衞這個自由。如果敬拜別的神明,就會使人變得依賴,落入必須去安撫所有神明的境地,而且也不甘心樂意。而以色列人卻不需要去安撫他們的上帝,這位上帝只要他們承認他是唯一的真神,全心轉向祂。這樣的承認使得以色列在一個強環伺的世界中保有了她的認同,信奉唯一真神的信仰給予這個位巴勒斯坦的小民族一種力量,讓世界對他們另眼相看。
既然你們接受基督耶穌為主,你們的行為必須以他為中心。(歌羅西書二章6節) 但這條誡命對今天的我們有什麼意義呢?對我們而言,現今的神明是成功、產業、財富、聲望、享受或榮譽。如果沒有將上帝置於生活的中心,其他的神明便會趁虛而入,我們就會變得很在乎別人對我們的看法,非常重視他們的意見,希望能獲得他們的贊同,受到他們的關注,內心便不再自由了。 我們也會很依賴某些特定的方法。就像我們有時會認為如果使用這種或是那種特別的食譜,會覺得精神更好;試試這種慢跑方式。對促進身體健康最有幫助。但是很多人的經驗告訴我,他們並沒有因此變得比較幸福,反而成為另一種新方式的奴隷。如果上帝是我生活的中心,我自己才會成為我自己。當我讓上帝來當上帝時,我才能夠成為真正的人。上帝是我們得到真正自由的保證,偶像卻會漸漸奴役人心。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唯有他是上主。(申命記六章4節) 所以我們所談的與其他宗教對話,必須建立在我們已經明瞭並堅持我們的信仰認同基礎上,對基督教的信仰根基及自身的信仰歷程所帶我們的資產充滿感謝,而不是鑽入其中的困境及自以為是。有了一個明確的根基之後,才能和其他宗教進行對話,否則即使熱烈地談論許多途徑,最後還是不知道自己的歸屬到底在哪裡,而且生命的樹將無處紮根。沒有了根,我們的樹就結不出果實。 當我們在談論我們的信仰經歷時,就會認識到,不管是印度教、佛教徒,還是佛教徒,還是伊斯蘭教徒,也都能在他們的祈禱和靜思中獲得類似的經歷。我們應該要尊重他們的的信仰經歷,也能從他們身上學習並接受挑戰。這會幫助我們更加清楚自己的信仰,與其他宗教進行對話,同時也會開啟我們的視野,更加認識上帝的偉大。上帝比任何一種宗教都還要偉大,祂是超乎我們所思所想,因此這樣的對話最後引領我們去體會這位完全不一樣的上帝、這一位至高無上的、深愛世人的獨一真神的奧祕。
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裡的任何形像。(申命記五章8節) 上帝禁止以色列為自己雕刻神像,因為上帝一直都是超乎人的想像之外的。這讓人深刻地理解到,上帝並不是所能支配。這同時也意味著,我們完全不能夠質疑上帝,因為我們無法真的瞭解上帝是怎麼的神。對猶太人來說,上帝一直都是無法用人有限的智慧可以完全理解的神,我們只能隱約的揣測其中的奧祕。所以我們不能,也不應該將上帝套在某一個固定的形像裡,因為這些形像都是人類的的「作品」,而上帝絕不是人類的創造物,他是萬物的創造者。 第二誡對於現代人有何意義呢?我們不需要上帝的圖像嗎?我們真的可以只是談論上帝,而不會在我們心裡為他描繪 一幅圖像嗎?從一方面來說,我們需要一些圖像或反射的形像,將上 一幅圖像嗎?從一方面來說,我們需要一些圖像或反射的形像,將上帝表現出來。但是,我們應該要時時提醒自己,這些都是圖像或反射形像而已,上帝是超乎這一切的。
你們不可離棄我去拜偶像;也不可為自己鑄造偶像。我是上主___你們的上帝。(利未記十九章4節) 第二條誡命便一直視為是一種警告:我們必須「讓上帝就是上帝」,不要把上帝簡化成你的想像。尤其是,不可以為了自己而利用上帝,圖謀自己的益處或安慰自己。不要把拯救人民出埃及的上帝當成「有求必應」的上帝。我們要時常提醒自己,跳脫自己心裡所描繪的上帝圖像。我們常會把上帝「納為己有」,依照我們的概念和比較對來塑造上帝,最後就會像當時以色列周遭的其他民族一樣,為我們自己雕刻一座上帝的偶像。 不可為自己造偶像的禁令也包括我們談論上帝的方式。今天,有很多談論上帝的方式都十分危險。美國的群眾佈道家用操縱群眾的方式來談上帝,他們濫用上帝來承認所有的可能性。有位女性朋友送我的一本典型的美國佈道家書籍<<禱告就會致富>>。在這本書中,上帝被人們用一種特定的形像來「販售」,他成了一個成功的企業家或是股市名師,總是提供成功致富的點子。所以,禁止為自己造偶像是一種提醒,這條禁令教導我們該以何種方式來談論上帝。
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的人,我____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二十章7節) 在現代世代還有一種濫用上帝的名的方式是危險的,那就是人為了逹到政治上的目的而濫用上帝的名。他們用上帝的名義對所謂「邪惡的勢力」發動戰爭;用上帝的名義謾駡或謀殺某些國會議員,而這些國會議員是真誠地想要用理性的法令來解決墮胎的問題;用上帝的名義進行暗殺的行動,使無辜的人受害。 我們渴望舊約時代的上帝和他的誡命,臨在那些濫用上帝的名、用暴力的方式展現出本身自卑感的地方,也深深期盼基督教、伊斯蘭教或是印度教這些教團體,能夠公開批判這種濫用上帝之名的行為,並與其劃清界線。
所以,你們要謹守上主的誡命,遵行他的法律,敬畏他。(申命記八章6節) 第二條誡命表逹出的積極承諾是:我尊敬上帝。尊重他的尊榮與權柄。我們害怕我們會用自己的想法來定義他,我們敬仰他是個無法測度、難以形容的上帝。我們讓上帝來感動我們,並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接納他,而是尊敬他。他是上帝,就讓他做上帝。 這會引領我們進入真正的自由。因為人若為了自己的利益濫用上帝的名,就會漸漸成為內心潛藏的權力慾望的奴隷,而毫不自覺。我若是尊敬上帝,也會讓我自己有尊嚴。這位無法被套進人的形像與需求的上帝並不會屈從我,相反地,他會扶從我,並護衞我那不可侵犯的尊嚴。
他賜福給第七天,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因為他在那一天完成了創造,歇工休息。(創世記二章3節) 上帝賜福安息日並不只是要我們暫放下工作而已。我們人類若能每個禮拜在安息日充分休息,並在當中去感受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就會使我們變得更有活力。我們需要休息,使內在的力量得以恢復。守安息日的意思就是,我們能夠像上帝一樣對我們的生命說出:「一切都很好。」 不只如此,上帝還將安息日訂為聖日。「神聖」在聖經中是表示從這個世界中被分別出來的意思。安息日被訂為聖日,意思就是:從這世界的控制範圍,從不斷加諸在我們身上的期待所帶來的壓力中,把這一天分別出來。這是一段屬於我們和上帝的神聖時間,在這段時間,沒有人能支配我們。神聖的事物總是帶有治療的功效。安息日對我們來說是一種藥,讓我們不會陷入慌亂,緊張的發燒狀態,而能在安靜的休息中,找到我們的重心,得到醫治與完全。
這女人是亞拉罕的後代,她被撒但捆綁了十八年,難道在安息日就不應該解開她的鎖鍊嗎?(路加福音十三章16節) 我們基督跟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一樣,並不理解安息日誡命裡所蘊含的自由意義,反而將這個誡命矮化為一些枝微末節的規定。 耶穌在安息日治好駝背的女人,是要向我們表明守安息日誡命真正的意涵。當我們跟基督一起從我們恐懼與宿命絕望的墳墓中站起來,那時,我們可以像駝背的女人一樣直起腰來,頌讚上帝。我們找到了自己的尊嚴,並且瞭解到,我們擁有一種神聖尊嚴,並能從別人對我們的期待中釋放出來,我們擁。禮拜天的慶祝活動是一個慶祝自由的活動,慶祝我們從社會、國家和經濟方面對我們無止盡的要求中解脫出來。在禮拜天,不能也不許大任何人來奴役我們,強迫我們卑躬屈膝地工作。 禮拜天是上帝賜給我們的自由空間,保護我們免受國家絕對權力和經濟利益的侵害。
百年風華音樂會,慶祝內灣線復駛,長榮交響樂團伴隨著歌聲,一場超水準的音樂饗宴,讓人如詩如醉。音樂會慶祝建國百年,十項建設帶來經濟繁榮,生活安定,一顆感恩的心。
「要孝敬父母,你就事事亨通,在世上享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書2節) 第四誠「要教敬父母」主要的意思就是:要照顧父母,讓他們能夠活得自在,活得有尊嚴。若孩子不再尊敬父母、看不起父母的時候,他們就切斷了自己的根。 教敬父母的意思是參與他們的智慧和經驗,也就是尊重自己存在的根源。尊重父母與自我尊重一直都有很密切的關連。當我尊敬他們,即使在他們過世後,仍舊對他們保有懷念、崇敬的心情,我就能持續從他們的精神獲得生活的力量。我跟那些既定的出身根源有所關連,而我也參與在原有的生命傳承之中。這對我出身根源有所關連,而我也參與在原有的生命傳承之中。這對我很有幫助,並在混亂的生活給予我支撐與穩定的力量。 當我用尊敬的眼光去看他們的人生時,就會發掘出許多對有幫助的東西來。且總有一天會對他們表逹深深的敬意,並告訴自己說:我十分尊敬他們所成就的一切及奮鬥的人生。我會發現他們人生的價值觀,而且這些價值觀至今天仍讓我受用無窮。
凡恨自己弟兄或姐妹的,就是殺人的;你們知道,凡殺人的,就沒有永恆的生命。(約翰一書三章15節) 「不可殺人」這條誡命原先指的是「不可謀殺人」。它的意義在於護衞人的性命,尤其是那些毫無抵抗能力的人性命。馬丁路德曾針對這條誡命提出一個看法:「上帝要藉著這一條誡命來保護、解救每一個人免受別人的惡行及暴力行為的侵犯,為我們築起一道城牆,建立一座堡壘,讓我們不至於受到別人所加諸的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 這是這條誡命所帶來的護衞與解救作用所交織而成的的美麗畫面。上帝希望我們人類能夠脫離受人謀害、致死的烕脅,保護我們在世上免受惡行傷害我們的生命。這條誡命反對優勢所佔有的權利,為弱勢者發聲,護衞他們的生存權。
雖然他在軟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可是,靠著上帝的能力他仍然活著。我們跟連結,也成為軟弱,但是為了你們的益處,我們要靠著上帝的大能跟他一同活著。(哥林多後書十三章4節) 這條誡命跟我切身的關係就是:我要活著。沒有人能使我緘默,沒有人能將我排拒在人與的團契之外。我要活著,意思是:上帝所賜給我一切才能都要活著。我要讓裡面的一切都保有發展的空間,不會扼殺任何一樣。即使有些並不合我的意,不符合我理想中的形像,但我還是接受。我要與我的黑暗面對談,發現隱藏在其中的生命。我要將上帝所賦予我的豐富生命發揮出來。 我要活著,所以我也要讓別人活著。我尊重他的尊嚴,不對他做任何評價。而且,若他的生命遭受威脅,我會保護他,護衞他的生存權。這讓我能夠更敏銳地察,我是不是施加暴力在別人身上,我是不是讓別人沒有機會展現他個人的特質。
酸酸甜甜的好滋味~~~有機葡萄柚好吃^o^要好好謝謝同學細心呵護長大的呦~~~XD雖然沒有吃到‧看到‧但是總有一天你會品嚐,希望能與你一起分享,很期待哦~~~~~~~
親愛的同學: 真的!非常感謝妳的庝愛。 別忘了!我們要多加為好同學祈禱哦!
又從高天光照在一切生活在死亡陰影之下的人,引導我們走上和平的道路。(路加福音一章79節) 如果「不可殺人」這條禁令不再能保護瀕臨死亡的人,那麼未來將會有成千上萬的人被親人逼上死路。他們會覺得自己已經不再受人歡迎,所以人們要像丟不要的東西一樣將他們拋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感受到「不可殺人」的禁令在我們的時代,仍然具保護與解救的意涵。 若病重臨終的父母感受到大家只是在等待著他們的死期,而且還積極地想讓他們盡快走到這一天,就會覺得自己受到排拒。臨終關懷幫我們現代這個社會,用新的方式嚴肅地看待「不可殺人」這條誡命。許多安寧關懷人員一再地在病床邊經歷轉變的奇蹟。當臨死的人知道有人對他的痛苦和死亡毫無懼怕之心,陪伴在身邊時,就能平和地度過生命最後的階段,整個生命旅程也就能圓滿結束。如果從某種程度上來,是用外來的力量迫使一個人選擇死亡,那麼可以說,人們也將他內在最深沈的尊嚴與自由剝奪了。
人人應該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妻必須忠實相待。(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 我們不可能用道德求使人樂於遵守第六誡,只有當人真的瞭解伴侶關係的價值和性的價值、內心受到感動的時候,才有可能逹到這個結果。而且在我們一再強調不要犯姦淫、破壞別人婚姻滿意時,就不會總著要往外發展了。 犯姦淫的另一個常見的原因的是,我們對我們的伴侶抱持著高度的期待。當這樣的期待沒有得到滿足時,我們就會對一時衝動而喜歡上的那個男人或女人著迷不已。這樣的情況是表示,在我內心中,某些長久以來為我所忽略的東西被挑起來。當我喜歡上另一個女人,也還無法構成讓我必須拋棄原本已經乏善可陳的婚姻的理由。相反地,我應該自問,我是不是忽略了自身的某些層面,使它們日漸枯萎了呢?在我內心是不是有某些層面希望能得到澆灌、復甦,重新得著生命力?這個外遇的女人只不過喚醒了我內在沈睡了的部份,若我能透過其他方式重新使它復甦,我自己的婚姻也就能夠再次充滿活力。
要貪慕錢財,要滿足於自己所有的。因為上帝說過:「我永不離開你,永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 若我們將第七誡拿到現代來看,首先它所指的並不是我們常常聽到的那些輕微的偷竊行為,如偷吃東西,或是偷摘隔壁鄰居家在花園裡的蘋果等等。在這裡所針對的並不是那些偷竊別人一點點所有的違法行為,那是第十誡所要處理的問題。這裡所涉及的是人口買賣及人力的榨取。若雇主讓他的員工負荷過重,而且還不斷表示,如果他們不加班、不再多做一點,就會被解雇,第七誡就是要處理類似的情況,它要維護那些得受人擺佈者的尊嚴,提醒那些握有駕馭別人的權力,且可能冒險濫用這個權力的人:每個人都擁有不可侵犯的尊嚴,我們絕不容許用壓榨員工的手段,踐踏人的尊嚴。 第七條誡命像一根刺,給予我們對人性尊嚴的敏感度。而且國家有責任,因著第七誡的啟發,去思考如何運用國家的力量,透過一些外部的措施和規定,保護人性的尊嚴。
現在我多麼高興,因為我可以完全任你們!(哥林多後書七章16節) 即使第七誡原本只是針對「人口買賣」的問題,但事實上它也適用於特殊狀況的偷竊行為。偷竊的意思是:偷走別人的所有物。當以色列人還過著游牧生活的時候,侵佔別人財產的行為是沒辦法存活的。只有每個人的財產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人才能在沙漠中生存下去。不可偷竊的禁令決定性因素是人跟人之間的信任。當信任瓦解,我就會需要保全系統、保全公司、刺鐵絲網圍籬、鐵窗鐵門、看門狗來保護我所擁有的東西。現代社會投資了龐大的金錢和心力在保全設備和警報系統上,這一切都顯示出,社會上人與人失去信任要付出多麼昂貴的代價! 上帝不希望人與人之間繼續猜疑下去,他想要保護人類不受暗地偷竊行為的侵擾,使人彼此之間能互相信任。不過經驗顯示,這條誡命經常看不出對人有什麼遏阻的作用。當它日漸失去影響力時,要建立充滿信任的關係就會明顯變更加困難了。
在耶穌跟一個年輕財主的對話中,他也引用了第七誡的話。當這個年輕人告訴他說,他已經遵守了這個誡命其他所有的誡命時,耶穌回答:「你還缺少了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路加福音十八章22 節) 耶穌一再地對這個年輕人提出挑戰,將他的財物分享給窮人。這是耶穌對七誡的回答,是一個最符合現實意義的答案了。因為偷竊指的並非只是窮人偷富人東西的行為,它還牽涉到不正當面對財物的態度。一個心繫自己的財物,只想將財物佔為己有的人,根本無法理解耶穌的想法。耶穌要求有財產的人要跟窮人站在一起,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真正跟從他。 我們可以將第誡用積極正面的話語來表逹:我所有的已經足夠。我對我所擁有的心懷感謝,滿足於上帝所賜給我的一切,不要總是覬覦別人所有的。因為我所擁有的已經足夠,我也要讓別人擁有他合法取得的東西。知足常樂的態度會創造出和平和信任的氛圍。
我的話出於至誠;我說的是誠實話。(約伯記三十三章3節) 第八誡引導我們要檢視我們說出來的話。思考我們的話不是傷害了什麼人?有跟事實不符的地方嗎?在這個通訊發逹的社會裡,話語能夠在幾秒內就傳到世界另一端的某個人耳,因此更需要第八誡來作為督促的力量,幫助大家多多注意自己說出來的話;讓我們所說的都是真話,而不是謊言;讓我們口中所出來的話是鼓勵人的話,而不是謊言;讓我們口中所出的話是鼓勵人的話,而不是壓制人的話。第八誡要使我們更敏於去察覺,我們在哪些地方容易落入扭曲真相的危險,容易說一些與事實不符,但卻會讓別人感興趣,引起別人好感的話。 話語可以鼓勵人、安慰人,可以成為人與人間聯繫的橋樑,帶給人溫暖,但也可能會傷害人、侮辱人。傷了我們尊嚴的話語即使過了好幾年,還是會深深刻印在我們心裡,成為無法抺滅的傷痕,而說這些話的人可能早就忘了他曾說過這些話了。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馬太福音五章37節) 第八誡也提醒我們要管教我們口出的的言語。反省我們在談論自己和別人時,是不是經常會用一些不確切的用語,或是用空洞的言語來應付別人。只有當我們在我們的話語中表現出我們自己,並說出事物的本相時,這些話語才是真實的。耶穌看到了管教我們口出的話語的重要性,他在山上寶訓中對「發誓」持反對的立場。因為發誓首要條件就是,我對我說的話非常認真。只有當我以鄭重的態度發誓,別人才能相信我所說的話,否則他們一定會想著,在我的話語裡是不是有些許的偏差,不合乎的事物的真相。 我們的談話要清楚明白,只有這樣才能給人明確、信任和可靠的感覺。言語誠實對我們的談話是一種挑戰,而且我們必須一再地重新面對樣的挑戰,因為在我們的談話中,必定會不斷出現不準確、不真實、不清楚的情況。耶穌要求我們要說清楚明白及可靠的話,這是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基礎。
待年老的婦人要像待母親一樣;待年輕婦人要有純潔的心,像待姐妹一樣。(提摩太前書五章2節) 第九條誡誡命的積極的想法就是:我的愛是純潔的。對我而言,這並不只是表示我對於自己配偶的愛是純潔的,並且對她忠實,而是會用這種純潔的愛去面對所有的女人。 對一個已婚的男人來說(當然也適用於一個已婚的女人),這種誡命意味著:我不必硬要將我對其他女的所有感覺去除掉,但我不會想要去佔去有另一個人的妻子。我將她交託給跟她共同分享生活的那個男人這樣我對妻子的愛就會變得明確真誠、純潔無瑕。我的妻子便能夠信任我對她的愛。 耶穌就舊約的這一條誡命指出,我們應該要保有一種純淨的目光。如此一來,我們的心逐漸變得純潔無瑕。一個心地純潔的人,一個不會千方百計想要得到某個人,而是第九誡最終的目標。也就是說,用純潔的心,純潔的目光去看每一個吸引我的女人和男人,我就能夠在女人的美麗中看到上帝的美麗,在男人的力量看到上帝的力量。
於是他繼續向大家說:「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各樣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富裕,他的真生命不在乎他有多少財產。」(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 這一誡關係到對一個人財產和私下有領域的保護。一個人辛苦賺來的、節省下來的東西,理應屬於這個人。第十誡想要營造一個保護的空間,讓人們能夠在其中以充滿信任的態度與別人共同生活,不用害怕別人會來霸佔我的財產。 上帝的誡命對人與人間的和諧相處是多麼重要。這些誡命會幫助我們能夠適度去察覺什麼是我的,什麼是你的,如此才能形成一種氣氛,在當中人們能夠和諧相處、共同生活、一起工作,成一種氣氛,在當中人們能夠和諧相處、共同生活、一起工作,才能感覺到受到保護,才能向別人敞開內心。若他一直感覺到別人想要偷走屬於他的東西,他就會對人封閉自己的。
邪惡的人就是這樣;他們已經富足,仍然貪而無厭。(詩篇七十三篇12節) 第十誡最具現實性意義。因為排山倒海的廣告想要說服我們相信,我們在社會上的形像取決於我們所買的東西。法國社會學家在赫迪厄(pierre Bourdieu)認為,現今的社會正在進行一場購物的社會競賽:「我用我能買得起的東西來向別人證明我是誰。」 真正的財寶是在我們內心。我們內在真實的自己,那內在的本質就是那顆最珍貴的珍珠。能夠受到自己內在活力的人,能跟真實的自己建立親密關係的人,就不會用貪婪的目光,渴望得到別人的財富。貪婪會奪走我們的平安。找到自己內心財寶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而且跟自己、跟這個世界都能和平共處。他不必像苦行僧一樣生活,他可以心存感謝地享受這這個世界所帶給他的喜悅,但並不會用這些東西來定義自己。因此能自由自在地完全投入於他正在做正看到的東西,這會使他內心富足。
「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裡,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裡的門框和大門上。」(申命記六章6__9節) 今天我們必須清楚地意識到,這些誡命是人類得到生命與自由的途徑。在這世上必須面對這麼多曖昧模糊、模稜兩可事物的挑戰,上帝清楚明確的指示對我們更有幫助。當然,我們知道我們也會像以色列人一樣,一再觸犯這些誡命,但它們彷彿就像一根刺,時時提醒我們要過警醒自覺的生活,不要隨波逐流、渾渾噩噩地過日子,而是要過符合上帝旨意的生活,這樣才能找到上帝為世人所預備的生命與自由的道路。 十誡給予我們每個人生命該走的方向,不僅如此,也給了我們在這個世界裡、在宗教、經濟、生態及政治上彼此和諧共處的途徑。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裡,對我們更具有另一層新的意義:它們為這個世界指引了一個方向,使我們擁有一個更有人性、更加充滿希望的未來。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叫耶穌,因為他將拯救他的子民脫離他們的罪。(馬太福音一章21節) 待降節的字義就是「到逹、臨到」,也就是我們等待耶穌基督降臨到世界上。待降節的基督能不能感動我們呢?我們是不是更希望情人來到我們身邊呢?或者是期待一個更好的政府、更完善的社會呢?耶穌的降臨究竟在我們的生活及世界產生何種影響呢?我們在待節歡慶耶穌基督降臨在我們中間,進駐到我們的內心。這顯示出耶穌走向我們,敲著我們的心門。我們當然道耶穌早已進來了,他在兩千年前就降世為人,與我們同在。他早已陪伴著我們。 待降節邀請你回到自己的心裡,使基督能在每個時刻走向你,包括在末世,在你的生命即將終結,基督榮光中走向你的時候,這樣,你就能夠永遠和他在一起,也和自己在一起,抵逹你追尋的目標。
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宴上回來。主人回來來敲門的時候,他們立刻為他們開門。(路加福音十二章36節) 「等待」是我們在待降節中必要持守的態度:這種等待是充滿期望的驚醒等待。等待的緊張感意味著什麼呢?當你等待著所愛的人來到時,有什麼感覺?你會感受到,某些嶄新的事物要進入你的生命,你將獲得寶貴的贈予。你期待著那個人,感覺自己充滿活力。一股強烈的感覺從你的內心冉冉升起,你不只是自己在等待,你也被對方期待著。當某個人等著你或是上帝等著你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感受?其他人對你有所期待時,這份期待可能也會限制住你。不過,如果沒有人對你有所期待,你又會感到自己是個多餘的人。 待降節邀請你在等待中拓展你的內心,並感覺到自己被等待著。你是個很有價值的人,許多人在等待著你、上帝也在等著你,使你能真實志地活出生命。
上主說:我就要來,因為窮苦人受欺壓,被迫害的痛苦呻吟;我要把他們所渴望的賜給他們。(詩篇十二篇5節) 待降節是渴望的節日。渴望是一種帶著愛的渴求,渴求那些可以充實並滿足我們內心至深之處的事物。它與愛有很大的關係,除了上帝之外,世上沒有任何人能夠滿足我內在最深的渴望的事實。我們的內心會因為「渴望」而變得更寬廣。 在待降節時,請問問你自己,你內在的渴望究竟是什麼。如果你能夠碰觸到自己的渴望,你的心就會變得寬廣。儘管周圍的一切事物都很狹隘,你還是會感覺到自由。相信渴望歸屬感與安全感,渴求真正的生活以及真實的愛情。當你唱著待降節的詩歌或者聆聽以賽亞書的聖詩歌詞時,就讓那些聖經話語進入你的內心,鼓舞你的渴望。你內心的「渴望」會擴展你的生命,也會引領你走向生命的泉源,這股泉源在你內心源源不絕地湧出,絕對不會被你週遭狹窄的石縫所侷限住。